我的条件是否构成重婚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9:30:05
我03年结婚,05年与老婆生下一子!后因感情不合而分居一年,在这个时候我又认识了一个女朋友,(并与其发生关系)于是想与老婆离婚,她不同意,并拿到了我的手机,里边有我和女朋友的照片 短信等等~~现在她已经去法院告我重婚罪,请问我这属于重婚罪吗?我能申请法院和她离婚吗?

你没有违反法律,却违背了道德。一个已婚男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是:让老婆和孩子幸福快乐。爱情是一种偶然,偶然中产生心动的感觉,但它绝对是有期限的,当心动褪却,所有又将回归平淡。人不能只为了自己而活,否则,他不可能获得长久的快乐。仔细考虑,回归家庭,现在的女友如果真的变为妻,你将马上失去偷欢的乐趣,激情不再,痛苦重来,难道,再离?

单纯凭手机里的照片定不了你的重婚罪,但你应该检点自己的行为,为孩子想想也不应该出轨啊!三思吧!

你好
构成重婚的要件有很多,她掌握的证据不能证明你构成重婚的。
有需要的话可以发消息给我

你不算重婚,重婚必须是重复登记结婚或者是造成事实婚姻的,你和你女友最多算外遇。你可以申请离婚,作为过错方,你在离婚时可能会有较大经济损失。

当然不算重婚,你和现任女友并没有正式办理结婚登记,所以法律上你的配偶仍然是你的元配。

不算...

但你分家产的时候不太顺利

你们分居一年 以上可申请单边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