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迫辞职公司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被迫辞职都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1 08:48:55
我是因为公司的威胁才自动辞职的,我现在手上有一张辞职的交接单,上面写的辞职理由是被迫辞职,下面有人事的签字和总裁的签字,不知道这个能不能算证据,证明我是被迫辞职的,并要求相应的补偿金?

请专业人事给予解答,不胜感激!谢谢!
公司是7月23日口头通知我停止我的工作,而且当时就关闭我的办公软件,致使我无法在工作,并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我,后来在公司的威胁下,我在8月1日才填写了辞职交接单正式离职,这个不知道我能不能要求公司对着提前30天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可以我需要提交什么样的证明?

当然可以证明 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有没签合同啊!!!!!!签合同才有赔达`````
结果出来要告诉我哦!让我也学学啊!!!!!我法律很菜的``````````
谢达

当然可以的,按照你们当初的劳动合同就可以用法律让公司支付违约金

zheega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