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所得税水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14:42:04

所得税的税负水平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处于建设初期,整个市场环境和市场主体都不够成熟。从近几年的投资情况看,由于消费不旺,投资收益的预期下降,使得社会投资裹足不前,迫使政府不得不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拉动投资,启动消费。但积极的财政政策加上国企改革、社会保障改革等众多改革举措的推进,使得政府对财政收入有很强烈的要求。但从财政收入的现状看,财政收入占GDP的比值即财政的宏观负担水平仅为13%左右,财政收入的需要与现实之间存在着较大缺口。因此,从财政收入的角度看,有必要继续扩大收入规模,尽快提高税收占GDP的比重。所得税作为公认比较有收入潜力的税种,理当发挥积极作用。

  从调节职能的角度看,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期,市场正从无序走向有序,“看不见的手”还未能完全发挥作用,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经济稳定和经济增长等都需要政府积极参与,主动进行宏观调控。而目前的所得税由于收入规模小,调节力度有限。所以,有必要提高我国所得税的宏观税负水平,积极发挥所得税的调节职能。

  发达国家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一直采取减税政策,减税已经成为其税收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本人认为,我国提高宏观税负与发达国家的减税并不矛盾。考察一国的税收负担状况和税收政策内涵,必须结合其客观的经济环境。发达国家基本上属于成熟的市场经济,其市场环境和市场主体都已经趋于成熟,所以政府在整个市场环境中并不处于主导地位。这一点与我国有着根本性的区别。减税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可以有效地刺激总供给和总需求。从税制模式上看,其主体税种多为所得税等直接税,减税的效应直接、有力。而我国是以间接税为主体税种的发展中国家,减税的效果与前者差异很大。因此,减税对于发达国家,正如增加宏观税负对于我国一样,都属于尊重客观经济环境所做出的现实选择。

  从历史和发展的角度看,逐步提高所得税的宏观税负水平也是符合历史和发展规律的。发达国家在所得税的发展过程中,也是经历了类似的历程。

  当然,所得税负担的增加也必须合理。从理论上分析,政府收入规模如果过于膨胀,可能会形成“财政拖累”,适得其反。政府的调节也要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必须尊重市场基本的配置作用。就纳税人而言,如果微观税负过重,势必扭曲纳税人的各类选择,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