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22:47:31
双方未发生任何争吵及斗殴,但是一方用随身携带的刀刺中另一方的心脏,致使急性失血性死亡。请问凶手是属于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
双方未发生任何争吵及斗殴,但是一方用随身携带的刀砍伤另一方的手臂,刺中心脏,致使急性失血性死亡。请问凶手是属于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即使发生了争吵及斗殴后,发生了同样的事情,凶手又应该是拿种定性呢?

你的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死亡的结果这里。同样是两种罪名下面的这个结果,要区分的话,就得看对方是否有故意杀人的故意,如果是故意杀人的故意,则就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没有故意杀人的故意,仅仅有伤害的故意,则此时就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论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疑问,建议你再次翻阅一下刑法法条即可。

如果是死者身上仅被扎一刀,捅中心脏死亡的,通过尸检没有明显其它的损伤的,案件性质就是故意杀人,不能以故意伤害定案的。

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上讲,之前时候有作案动机很重要,如果有动机,那就是故意杀人,如果没有,那要看过错方的行为是否恶劣,就你上述的情况来看,按故意伤害定罪的可能比较大

按老百姓的口水话说就是:如果杀死人了就叫“故意杀人”,如果还没死就叫“故意伤害”,好理解吧。

这种情况是故意伤害最后导致受害者死亡的,为故意杀人。。。

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情况,致死了通常就定故意杀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