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一个多月后 还能获得经济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8:14:06
我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本应于2008年7月18日到期,但公司到期后却没有和我续签合同,由于一些原因,到现在我仍然继续到公司上班,上月的工资也按时发放给我了的.如果我这月月底公司通知我不用再上班,我可以要求公司给我经济赔偿吗?赔偿金额怎样计算?
如果我先提出离职,还能获得赔偿吗?

1.虽然到期后未续签的,但你仍然和以前一样上下班的,单位也默许的,视为劳动

合同的延续,即劳动合同仍然在履行当中.

2.可以要求补偿,并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从7月18到8月18这个月的双倍工资.

3.补偿标准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每工作满一年,获得一个月的经济补偿,6个月以

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补充:

如果是你先提出离职的,那么补偿就拿不到了.但是仍然可以主张一个月双倍工资的赔偿.

1根据劳动法规定,如果单位在合同到期后没有明确不续约,那么视为合同继续有效。

2因此你现在与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单位无故解除合同就要支付你双倍赔偿金,赔偿金根据你工作年限来定,1年就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你自己把握。

1、可以,虽然没有续签,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了。
2、如公司通知不上班了,是公司解雇你,属于《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7种情形之一者,由公司按47条规定补偿,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具体请阅该法46、47条的规定。

可以.补偿算法跟签了合同的一样.你还可以要求他双倍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工资

就和你有新合同一样的;

那怕到期一天都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