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明知走私物品大量购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9:36:46
法律问题:明知走私物品大量购买
明知走私物品大量购买,或少量购买。
详细一点吧。。。555外烟。。只有港澳两边好买到
内地的都算是走私的。。如果我大量购买活少量购买的话。。
不进行销售。。法律会怎样定性呢
麻烦各位了。。请给这个量定个意。。一套50条烟。。
如果我买一套的话 算不算大量呢

向走私人购买大量走私物品的,以走私罪论
购买不以牟利为目的,少量不算犯罪,大量的仍以走私论
轻则没收罚款,重则坐监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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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价值,法律规定的价值是1万还是5万拉?记不清楚了,累计的数额达到就以走私罪论,另外放纵走私犯罪3次,其走私金额累计达到10万的也以走私罪论(这1点是指海关边防,应该和你没关系)

想给你看法条: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上面2个都是叫做“间接走私”,是当作走私处理的。
你明知是走私的货物,仍然购买的,应该是属于第一种,如果数量够大就是走私罪。如果数量不够大,就是一般走私行为。一般走私行为是海关或公安边防没收物品,可能处以罚款和拘留。数量够大的话,除了没收,还可能判处罚金和刑罚(坐牢什么的)。

补充:
所谓量大与否,没有一定之规,因为走私货品太多了没办法规定很细。基本上1个人拿不下的,就可能算一般走私行为,50条烟一个人应该怎么也拿不下吧,估计要被没收。倒不至于坐牢。带个三、五条应该没问题,看海关松紧程度了。

你好,根据我国《刑法》第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

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

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

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香烟也属于进口需要征关税的物品,所以按照本法条规定,你如果大量购买的

话,也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