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兴趣的朋友分析讨论下这个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20:56:12
我在一家私人工地上班,2008年9月13日晚上,老板娘打电话跟我说工地上的某某工人偷东西被发现后逃跑了,我一听就告诉老板娘那人象我借了800元钱,身份证现在放在我这,于是老板娘就叫我过去下,到那后他们让我把那人的身份证交给他,我想如果自己把身份证给了他们自己的那800元钱就要不回来了呀,于是我就不肯给,这时我们就拉扯了起来(当时老板娘和她母亲和她儿子跟我四个人在场),拉扯过程中不知怎么的打到了老板娘的母亲,这时她母亲就不答应了,一定要报警,过了会我就被带到派出所,警察随便问了些问题,也没做笔录,到了第二天14日早上10点左右,也就刚好12小时,我才被放了出来,当天我舅舅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去找老板,刚好老板没在,我舅舅就跟老板母亲说了几句,也没什么就是说如果还在那干的话,就没事了,不在那干了的话,就还没完,到下午我们过去结工资拿床铺时老板特别发火,还说我敢到他那威胁,这事还没完,就为你舅舅的话,我也要你拘留几天,第二天15日早上8点我跟老板娘商量好过去拿钱,于是我就过去了等到上午10点左右,老板回来了,看我在那,问了句昨天怎么不把东西拿回去,我说昨天您发火,我不敢拿嘛,这时老板就走了过去,他打了个电话,过了一会警察又过来了,叫我到派出所去下,打架的事还没说清楚,于是我就跟他们过去了,这回他们给我做了笔录,还找来了几个证人,说我打人了,我一直说自己没打人,是不小心打到的,一直到晚上10点左右派出所准备将我送到看守所,到了市局,领导没批,于是有把我带回了所里,途中,给我家里打了个电话,就说了下我因打架的事被带到了派出所,就挂了电话,我在所里待到16日早上8点多,他们再次把我带了过去,准备让领导批,局领导没批,于是他们又把我放了,回来以后我买了点东西准备去向老板母亲认个错,大家调解下算了,等到我过去,她就说这是还没完,把我赶了出来。我想问下自己这事会不会被拘留,派出所有没有不当行为,如果对方一定要追究,自己怎么办好,怎么解决这件事最好。调解上是不可能了。(注:老板母亲已经80岁。)如果自己出去躲下行吗?
老板兄弟在公安局的,已经是处级以上的官了,他母亲也没什么伤,就是眼角被带到了,有点乌青,证人当然是工友了,还是后来上来的,没看到过程,当时就我跟老板他们家几个人在场的,后来过来的工友也被拉过来指证我打人了,主要人家有钱有势,为的是一口气,这不用说了,所以麻烦啊!至

我不是学法的,也不是很懂。但我想强制索要他人物品肯定是不对的,何况是他人的身份证,他是无权索要的。这样发生的争执,他们拉扯(打)人就肯定有错,只要你不是真的动手伤到他母亲就应该没问题,如果没有明显的伤害,就没什么问题了吧。如果有损伤,可能你要负担下医药费。如果不是不小心伤到的,那就。。。不好说了。
逃避等于认罪。

我认为你一开始就做错了。
1 人家说有人偷了钱,你知道这人是谁,你可以说出这人的身份证号码就好了,不必拿出身份证,惹一身麻烦,或者索性不理这件事,你自己的钱都还没拿回来呢!(说这话有点自私,还是报警的好!)
2 在拉扯中打到了人,不知道重不重,也是不小心的行为,我认为不必太害怕还躲起来,他们有什么证人?不嫌麻烦就让他们去告吧。
3 不明白了,你可以说是无辜的,警察和工地老板他们为什么一直都不去追究那个小偷的下落呢?是没有人说出来吗?
我要是你就不会这么干,有事走法律途径,不要私底下自己解决。要说出来一开始就应该告诉雇主的同时报警,由警察介入查案,这样你帮了人,人家不但不会因为在冲突中打人而告你,反而还会谢谢你,而且你的钱也会有可能能要回来。

没有事的。他们要是在为难你。你可以向上级反应的(如果你那里是县城,你可以向市里反映的啦)。

你可以到当地的律师事务所询问啊~~~~~~~~~

你可以告他们.

你这样做我还以为你包庇坏人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