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忙评评理~交通事故认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4:42:08
交通事故基本事实:
2008年9月12日,成都市驾驶人XXX驾驶卫星越野客车(公车)由松潘县途径茂县返回成都,当日X时X分许,该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国道213线826km+400m弯道处,在超越同方向行驶的某川uXXXXX轿车时,与相向行驶由茂县XX乡人XXX(无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未入户,车驾号。。。。。。。。,发动机号:。。。。。。)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受伤(现在一直处于昏迷状态~至今未醒~)和三车受损的一般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及当事人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此事故经我大队调查,现依据现场勘查材料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认定:此事故形成原因是越野车驾驶员驾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二)与对面来车又会车可能的..."之规定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认为:微型我、越野车驾驶员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以上是责任认定书
我觉得既然摩托车既然没驾驶证,没入户,且没带安全头盔也是违反咯《道法》的规定,为什么他就一点责任都没有。。。反而越野车的驾驶员是全责~
我觉得很不公平~~~~~~~~~
请大家来评评理~到底应该怎么认定才公平~
越野车驾驶员是我的亲人~我想我需要法律援助~

差不多,挺公正。

无证无牌驾驶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不要将单纯违法行为,与民事责任混淆起来。

前者受国家处罚,后者是民与民之间的赔偿关系。

昏迷了就算醒来了赔个十几二十万跑不掉的,成都的话,估计可能更高呢,醒不过来那问题严重了~准备养他一辈子吧~

交通事故责任是根据事故成因来划分的,主要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同时也会考虑安全原则,这个事故,如果越野车不弯道超车,事故就会完全避免,严格的说没有摩托车驾驶证不准上路行驶,但是有些没有摩托车驾驶证的人他的驾驶技术比有摩托车驾驶证的人的驾驶技术还要好。
另外驾驶证是驾驶摩托车的一个资历,在处罚时应该是严处,但是从事故责任来分析,与责任无很大的联系。
这个事故顶多给对方一个次要责任,无责也正常。
以上是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分析的,具体什么情况我也不太清楚(仅个人观点)

问法院的人嘛

合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