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负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2:30:12
小周是岳经理雇佣的临时工,昨晚王经理请客吃饭(没有人让小周喝酒)。饭后,小周喝醉,自己想要骑自己的摩托车,陪同吃饭的7个人都劝阻小周自己骑车回家,可是小周喝酒失去意识,自己冒然骑车回家。在半路,小周由于喝酒骑车摔倒在地,岳经理的车恰巧经过,并打120急救把小周送进医院,还支付了前期的急诊费用(小周脸上多出缝针)
现在的问题是:小周的家人竟然让岳经理承担所有的医药费,请问岳经理该不该承担?
好像小周是被车撞飞的.
还有就是喝酒的时候岳经理也在场

应该不用吧,又不是在工作期间出的事,不属于工伤。这就类似于工人在家里生病了要老板出钱看病一样,一点道理都没有,纯属敲诈。

非工作期间 与单位无关
酒后驾车 应自付全责

这种情况岳经理不应承担责任。小周在醉酒的情况下骑摩托车出事,应当自己负全责。

不要 小周付全部的责任

不在工作时间受伤 就不是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