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在线等!关于劳动法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23:42:03
我进了一家公司,合同试用期是8月28日到10月27日,两个月试用期,我因经常迟到,公司在10月15日把我劝退了!我可以向公司要求发补偿金的吗?如果可以的话能补偿多少钱给我!哪位能帮一下小弟我?谢谢了!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辞退劳动者。同时因为劳动者的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没有过错,用人单位也不是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而是主张试用期可以任意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要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试用期间你经常迟到。公司是有理由辞退你的,这样也是没有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