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5个自治区创立的时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2 15:40:11
急急急,跪求!

内蒙古自治区 1947.5.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955.10.1
广西壮族自治区 1958.3.5
宁夏回族自治区 1958.10.25
西藏自治区 1965.9.9

建立时间分别为
内蒙古自治区 1947.5.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955.10.1
广西壮族自治区 1958.3.5
宁夏回族自治区 1958.10.25
西藏自治区 1965.9.9

内蒙古自治区 1947.5.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955.10.1

广西壮族自治区 1958.3.15

宁夏回族自治区 1958.10.25

西藏自治区 1965.9.9

不用跪求

内蒙1947,新疆1955,广西1958,宁夏1958,西藏1965

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自治,就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由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事务.民族自治区享有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民族自治权,这种制度称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自治区是一种行政区划名称。在我国成立初期对民族自治地方统称为自治区;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分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自治旗)三级。自治区的行政地位相当于省,为中国最高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截止到2007年底,中国共计有5个自治区。
自治区的设置是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行使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是我国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受中央人民政府管辖,与国家的关系是地方与中央的关系,不具有独立主权的性质,它们的实施都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有利于祖国和平统一,有利于巩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
编辑本段中国的自治区
名称 行政中心 设立时间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 1947-5-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