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伤害,定为轻伤,犯罪人已被刑拘,公安机关已经立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6:22:05
家人被人伤害,法医鉴定为轻伤,犯罪人已被刑拘,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并移交地方检察院审理,时间已经过了几个月了,检察院一直未通知我们如何审理此案。从来没经历过这类事情,请问:我们该做哪些准备工作?请说得具体点儿。谢谢指点!
今天去检察院问了,态度极其恶劣,先是说没有此案例,没送过来呢,你去分局法制处问去。我们赶紧赶到分局去查,分局说早于四个月前就送到检察院了!只好又回检察院问,这次又说公诉材料在了,但当事检察员不在……简直是气死人!很简单的故意伤害案,居然四个月了仍没有进行处理,也不通知受害人,他们简直太不作为了!什么人民公仆!而且犯罪人早已取保候审,逍遥法外!请问:现在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检察院在七日内就会告诉你是否立案了
所以你那个案子检察院已经不管了

检察院的效率没有这么高的,我在法院实习过。检察院一般都是把案子积累到一定数量才一次推给法院的。

检察院效率很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