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忙解答一下法律方面的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23:56:40
定居国外的李教授到国内上海的某家医院就诊,做了检查,但是发现检测结果和国外的检测结果大相径庭,事后了解到中国只有一家小公司生产的试剂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李教授要求取消该产品的注册,并要求药监局赔偿损失,请问该案件能直接起诉药监局要求取消注册并赔偿损失吗,原告是谁,不过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能直接提民事诉讼吗、?
为什么不能直接起诉药监局啊?

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构成要件:
第一,起诉人是具备诉讼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组织。
第二,起诉人可能受到损害的权益必须是合法权益。
第三,起诉人主张的合法权益归属于其本人。
第四,起诉人的合法权益可能受到被诉行为的影响。
本案中只有李教授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其中的合法权益只能归属于李教授,根据以上条件可以看出,李教授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唯一主体,其他的单位和个人都不符合上述条件。
1.不能直接起诉药监局,也不能要求药监局取消注册
2。只能起诉上海的那家医院,原告是李教授,被告是医院。提起的是民事诉讼。

以医院为被告直接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