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县令”为什么也兼管办案?不是行政与司法要分开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22:36:20
古代中外大部分国家都是行政权和司法权在一起的。也就是过去的市长兼任市的法院院长,偶尔还要兼任检察长,有了危险还要兼任地方防卫的指挥官……基本上属于一职多能。
古代生产力低下,不太可能设立太多职位,每个职位都要有工资还要有手下,朝廷养不起那么多人呀。
现在法律制度健全,就分开了,以前不分。
古代,行政与司法是不分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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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外大部分国家都是行政权和司法权在一起的。也就是过去的市长兼任市的法院院长,偶尔还要兼任检察长,有了危险还要兼任地方防卫的指挥官……基本上属于一职多能。
古代生产力低下,不太可能设立太多职位,每个职位都要有工资还要有手下,朝廷养不起那么多人呀。
现在法律制度健全,就分开了,以前不分。
古代,行政与司法是不分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