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的协议没有经过公证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22:50:34
父亲因为交通意外去世,留下的赔偿款和房产还有债务,再不知道赔偿金额但是知道债务大概数目的情况下和继母(结婚1年左右)协商,她不要赔偿款也不承担债务,她和父亲在老家的房产我不要,在这边的房产她不要,签订了一个协议,(当时太仓促也没有去公证,也没有第三方人,只是在按手印的时候因为没有印泥,去了路边的一个烟店借的印泥)但是都签名按手印了,现在在知道了具体赔偿数额的情况下继母又要还完债务以后平分赔偿款,我问她那个协议签了,她说就不算了吧,请问这个协议有效吗?如果有效有什么法律条文支持吗?咨询了两个律师,一个说有效,一个说无效,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了,更不知道到底有没有法律效率了,请各位帮帮忙解答一下,顺便告诉我有那个法律条文支持这个协议有效,或者无效。谢谢您了!!!

呵呵,别担心,这个协议的效力应当是待定的,也就是说不一定是无效,也不一定是有效。在一般情况下,该协议是有效的,这是继承权的放弃。

但,不能避免法院会根据你继母的一些证据来裁定该协议是无效的情况。也就是,法院也掌握着部分决定该协议是否有效的权权力。

之所以律师有两种不同的解释,我想是出于对法院以及案情的考虑。他们的说法都对。诉讼,没有必胜,靠的是证据,切记。

你可以参见《继承法解释》中的相关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