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合伙纠纷该怎么解决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8:03:19
我和我的叔叔五年前合伙开了一家电器店,当初开业的时候一直就是我跟这个店的物业签的租凭合同,我就是这个店的法人代表。
如今五年过去了,这期间我们之间发生了很多次争吵,所以我前年就决定把店里面的一个柜台免租金给他卖手机,还有把所有合作的资金也结清给他了,并且口头上要求他做到今年年底就得无条件退出这个店。
可是现在在接近两年期限他就开始反悔了,说这个店他依然有份,他明年还是要继续在这里经营下去,还不断的在我店里闹事,甚至找人恐吓我,要打我。注:『经营期间他一分钱租金都没交过,都是我交的,他就是死皮赖脸的说这个店是以前共同经营过的,就是凭着这一点』最后他还说要他出去可以,但是必须把这个店铺按照目前的市场行情转让出去,也就是按外面的铺间转让费十万元分一半给他。
请问我需要付他转让费吗?他就这样继续在我店里耍赖,恐吓我,请问我应该找什么部门处理这件事情呢?我能告他吗?(物业处又说我们这是属于家庭纠纷,他们根本就是爱理不理的样子)
请各位帮我想想该怎么解决才好,多谢了!!
还有,要是到了约定的日期他还是一分钱租金不交,也不走人,继续赖在这里,我该怎么让他出去呢??我感到真的很无奈啊,多谢大家帮我想想办法了!

我感觉还是要走法律这条路,解决问题。

先问一下你们合伙开店的时候有没有写,这店是两个人合伙开的呢?而且你也说了:当初开业的时候一直就是我跟这个店的物业签的租凭合同,我就是这个店的法人代表。 这句话是你自己认为的呢?还是营业执照上本身就是你一个人是法人代表呢?如果营业执照上是你一个人,而且也没有什么证明店是你们两个人合伙一起开的。哪么你就完全有理由起诉他,以法律的程序来解决你们之间的问题了。
如果是以上这种情况的话,你就根本不需要给他付什么转让费的。明白吗?

找人修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