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右拐计算薪水,是否合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3:13:45
我是在9月底找的这家公司,开始与经理谈的工资是1800,但他说按公司内部惯例,须每月扣出30%作为绩效每一季度发一次,但在试用期内这30%是没有了,即我的试用期工资为1260,而被扣的30%是不会发了;其实这已经是超出了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资的80%了;但这还不算什么,在一个月后,公司通知我签合同时,我发现上面写着我的试用工资却只有860了,而且没有任何条款说明我的试用后工资,当我找回经理时,他说这是很多公司的惯例了,我那少了的400是公司的津贴,这是其它公司都会扣的...但他又说我转正后的工资还是按1800*30%+绩效算的....但我还是不放心,公司在试用期只给约定工资的70%,这个合理吗?我那无故被扣的400真的是像他所说的其它公司都会扣的津贴吗??合同里没有说明我转正后的工资,这个对我是否不利??我是刚出来的大学生,没什么经验,希望能得到帮助,谢谢.

朋友,这是在签合同,不是在扮家家,没有说明工资就不要签啊,这是最重要的,其他的没写还没什么大问题,自然有法律约束,像你说的使用期因为你找不到什么具体的证据也没办法,不过法律是不承认这种做法的。

那是虚拟工资满足求职欲望而已

虚拟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