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是一个精神病人,一次病发打了人。现在关在派出所,我到底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4:42:24
家人已经告诉了派出所但不知道派出所不相信哥哥是个有病的人还是其它原因。各位懂法律的哥哥姐姐帮忙解决。谢谢!

根据《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请经过司法部门认定的精神病鉴定中心的出具鉴定书的,可以免除刑事责任。

如果你哥哥确实是有精神病,而且是在发病期间所实施的违法行为,那么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
但是要有医院的鉴定书

是不是精神病人派出所无法鉴定,如果你的家人没有拿鉴定书去的话
派出所必须给你哥哥安排做鉴定

只要有医院的证明就行~

相派出所出示有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