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麻烦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1:20:34
我租的一个门面,在今年4月已经到期,我多次催出租人续签合同,但是出租人以种种理由推脱至今,但我是一直交付租金的。就在昨天,出租人在没有知会我的情况下把门面租给了别人,抬高了租金,但是我也想继续租用,如果我愿意在同等条件下租用续签,是有先签的优先权的吧?我现在有种被骗的感觉,我应该怎么做现在???谢谢了
我现在和出租人关系搞僵了,就算是我出的价高,他也不一定租给我。。。
这个店是我以前以4万接的,现在被出租人收回去了,我一分没有了?!我怎么才能收回在这个店里的钱啊?

stan99回答不错, 但谁有办法帮我尽量挽回点损失

如果我愿意在同等条件下租用续签,是有先签的优先权的吧?
没有优先承租权。如果出租人要出售,同等条件下,你有优先购买权。但不具有优先承租权。
我现在有种被骗的感觉,我应该怎么做现在???
租约到期,继续履行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承租人都可以随时终止租赁合同,但需要给对方一个合理的期限。一般情况为一个月,具体情况会稍有不同。你目前的情况很被动,只能和对方商谈继续租赁,如果和对方谈不拢,除了尽快搬家,减少损失之外,没有更好的办法。因为法律上没有支持继续承租的依据。
[补充]我现在和出租人关系搞僵了,就算是我出的价高,他也不一定租给我。。。
这个店是我以前以4万接的,现在被出租人收回去了,我一分没有了?!我怎么才能收回在这个店里的钱啊?
盘店的转让费是你给上家的,显然没有依据要求出租人赔偿。如果是出租人接受的盘店费,那么只能说你有可能要求返还,但依据也不是很充足。现在你唯一能够找的,可能就是转给你这家店铺的上家了,要求上家赔偿你该4万元或者其中一部分。

是的,如果出租人抬高租金,承租人是有优先权签订合同的,这是合同法规定的。你应该找出租人商量,说出你的想法,即即使抬高租金,你也会租

你可以先找他协商,也说明白你的观点,如果还不行,则可以通过律师向他晓以利害。
但是,你和他关系弄僵了的话,也会租不长久。

合同法并无规定承租人有优先的续租权,而只是规定了在出租人出卖房屋的时候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法第230条)。所以说,当合同到期时,出租人是有权把房屋出租给其他人的。依你的情况看,你可以跟出租方协商,让他在同等条件下继续出租给你。如果你实在很希望继续承租的话,也可以考虑出一个稍微高一点的价格吸引出租方。

现在都于事无补了,在你合同到期的前一个月你就应该和他沟通好,表示你有意向续租,在之前你可能也没有和他沟通好吧。你现在还是接受现实吧,因为你的合同已经到期很久了,现在就是房东自己租出去了,你也收不了转让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