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问题,关于产假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0:01:54
我想问一下,我现在怀孕已有四个月了,我的预产期在09年5月初,因为我现在的公司主管,知道我怀孕之后就百般刁难我,由于公司也比较正规,没可能炒掉我,可主管的行为越来越让我受不了了,所以我决定了,在我休完产假之后就向公司提出辞职,现在就有个问题,因为之前和公司签了三年的合同,因合同期未到,我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可我想一休完产假就直接不上班了,那我可否在我休产假的最后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呀?这样这一个月算不算提前了?

你好,根据劳动法规定,女性在怀孕和哺乳期都不能辞退,所以你无需担心她的刁难。不过,如果家里经济条件许可的话,可以先安心在家带宝宝,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关于你所说的问题,是完全可以的。根据劳动法规定,只要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辞职,就可以到期后自动离职。你完全可以休完3-6个月后再辞职,因为产假是带薪休假,所以你还可以足额领取你的工资。另外还可以凭住院分娩的发票和清单到社保局报销费用。祝母子平安!

没到辞职的地步吧,好好休息.到时候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