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查出发票使用不当,04-05年33张发票未抵扣3张已认证未抵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7:14:30
2006年11月,税务稽查从税务局开票系统中查出某企业发票使用不当,2004年----2005年10月共有33张发票未抵扣,在这些发票中,3张已认证未抵扣,市内收到增值税发票19张,2003年---2004年的发票11张,请问作为主管会计如何处理

不知你这个单位的收入是多少,是不是你这个单位没有收入什么的.如果前面的账务是把没有认证的作为税额抵扣了,那你就得做一笔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把没有认证的发票的进项税额转出.把税务的关系处理好了,这些账也就不用做了.如果处理不下来,也只能补交税款了.

呵呵,我要是老板,当场就把会计给炒了,33张,多少钱啊,简直就是浪费...
主管会计现在要看的是这些票有没有入帐,入帐了就没事了,你也没办法抵扣了,都过期了.
均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未抵扣的进项税金应全部转入营业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