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档案工资还是陈欠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1:13:50
我原是一明国企职工,在2000年前所在企业根据省、市劳动工资政策,普调工资标准,由于建设单位,拖欠我单位工程款,使我只得到部分工资,普调中的一部分工资至今拖欠。并且拖欠的工资有工资表,在财务已挂帐。企业出据拖欠工资证明。

在企业2001年改制时,工会代表职工将企业告到当地劳动仲裁,仲裁认定企业承认拖欠职工工资,由法院强制执行。

到现在为止,这部分工资仍未发放到本人,这部分工资应该算是档案工资还是陈欠工资?

劳动仲裁部门做出的仲裁决定,如果用工单位不执行,劳动者可拿着仲裁决定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在企业改制时,应优先解决劳动者所欠工资问题。

历史遗留问题!最好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