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再次诉讼该如何主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9:21:15
我和前夫8年前离婚,当时我是单方面诉讼的,因为他经常离家出走。诉讼后他没有到庭,法院判决1岁的孩子由我抚养,他一次性付抚养费9600元,可是到现在他也没给我们一分钱,我现在想再次诉讼该如何主张?而且婚姻期间他还把我家亲戚的摩托车卖掉了,现在也没有赔偿

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一方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后,一方对于原配偶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财产分割、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者裁定的,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请求的期限为一年。除法律规定外,该期间不得随意改变。
因此,请求强制执行已超过期限,可以重新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