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权问题(懂法律专业人士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3:01:29
关于移动的彩铃服务
作为移动公司,为什么可以把歌手的歌做为铃声来赢利,放给他们的客户(也就是订了彩铃服务的人)呢,这叫侵权么?歌手告他们行么?如果移动现在的做法是合法的!我有一个这样的想法,就是把网上的文章、笑话等 发给我的客户,当然我的客户很多很多且是付了我钱的,这些笑话、短信的原创者告我,这算侵权么?我的这个想法和移动的做法性质一样么?

这两个问题的性质是不一样的。
首先,移动公司利用歌手的歌曲作为彩铃给顾客提供有偿服务,是因为移动公司之前已经购买了歌手的版权或使用权,比如说一个导演拍了一部电影或者电视剧,他把版权卖给了某个电视台,那该电视台就有权向观众播放该电影或该电视剧,以赢得利益。这是不构成侵权的。
但是如果你在网上下载别人的文章用以商业用途,这是有可能构成侵权的,因为每个网站的文章都是拥有所发表文章的版权的,你若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了,就构成了侵权。这样可能会造成两种结果,即你侵犯了该网站的版权,或是你的顾客采用了你的文章会对作者本人造成侵犯版权。

移动肯定是付费的,你只是不知道而已。他们不是付给歌手的,付给音乐协会。

网上的作品你发布并盈利的话,就属于侵权。
但实际中,还是很少人那样较真的。

移动应该有买版权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