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各市的具体细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21:21:30
我想问,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基准是多少?即系超生一名子女的具体罚款项目细则,如果男方农业户口与女方为非农业户口,离婚前生有一女,离婚后女儿跟男方,而女方未有再婚而生育一子,该如何处理?罚款多少,即交多少社会抚养费?

1、“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各市的具体细则”: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五条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民族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民族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不够间隔期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四)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重婚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违法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2、“如果男方农业户口与女方为非农业户口,离婚前生有一女,离婚后女儿跟男方,而女方未有再婚而生育一子,该如何处理?罚款多少,即交多少社会抚养费?”:
  (1)你所说的情况:应是根据《条例》可以再合法安排生育一个孩子的情况,如果事先取得计生部门的批准、取得准生证的,是不会罚款的。依据是:《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民族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按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二)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2)如果未经计生部门批准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