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结构工程内部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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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 :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6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 经 2006 年第二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现将我校 2006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 复试及录取工作原则

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考虑对人才的市场需求情况,尊重考生的意愿,同时还应兼顾国家需求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需要;既满足面上需要又保证基础类和航天类学科生源,同时考虑各学科导师队伍情况。

在复试工作中要积极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要提高服务意识,尊重考生的人格,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 录取规模

在我校 2006 年硕士生招生简章中确定的招生规模基础上,根据生源情况和录取工作原则确定各院(系)及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的录取规模,见附件一。各院(系)应严格按照该规模进行录取,但可根据具体情况调节院(系)内各学科的招生数量。

三、 复试工作

由各院(系)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本通知要求,组织本院(系)的复试工作。各院(系)应组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院(系)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设组长一人,全面负责复试工作。

深圳研究生院及威海校区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独立进行。生源不足的学科可按校内调剂方式从校本部相关学科的合格生源中调剂录取。

1 、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06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基本线

学科

四科
总分

前三科
总分 ①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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