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侵占还是盗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3:45:42
我同学在我家住了一段时间,走的时候说没路费了,我给了几百块路费,第二天我上班去了,他把我的笔记本电脑拿走了,价值4000元,我报警警察说属于侵占,这算什么?

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财物占有人,看管人或所有人不备秘密窃取其财物的行为.

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

你说的情况应该属于盗窃.

属盗窃行为,在物品所属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据为己有就属于盗窃,可以报警了

盗窃。

你的朋友怎么可以这样做呢!先问问他原因吧,也许他也是被什么所迫。如果是好哥们,送他进监狱太过了。我觉得,应该给他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