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适用期的时候工资应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请问那位能回答我的问题,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8/20 21:23:29
我在适用期时就只有350快钱,我是个护士在一个民营医院工作的》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谢谢你的答案,我想我应该找老板要回我应得的报酬。

可以,这是国家劳动法规定的.每个地方有每个地方的最低薪酬标准,在试用期间就是按最低薪酬标准给你发放薪资的,试用期后看你表现好还有加薪的可能.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