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进公司,和公司签订了一份用工合同,到现在还是试用期,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5:24:20
7月份进公司,和公司签订了一份用工合同,当时合同上写明试用期两个月(7月-8月),现在12月了,公司文件上显示还是使用工,当时签的合同公司至今也未给我.
我想问:我现在属于什么性质的员工?
公司这种做法违反什么劳动法规?
如果到劳动仲裁机构讨说法,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如果公司在这段时间辞退我,我应该怎么做才能合理的赔偿?
如果我在这个期间辞职,我应该怎么做才能得到合理的赔偿?
我应该保留什么证据?
万分谢谢!!
合同约定试用期两个月,但是我现在已经工作了将近5个月了,而且当时签的合同没给我一份,合同签的是三年合同(三年不到,差三个月左右三年),有一栏是约定试用期两个月,也就是7月-8月.补充问一下:如果转正的话是否应该重新签合同?

1、“我现在属于什么性质的员工? ”
正式工。工作期间算作正式劳动合同期间。如果公司还在给你开试用期工资,你有权要求按正式工开工资。
2、“公司这种做法违反什么劳动法规? ”
第一,算作试用工违法。违法责任倒谈不上,就是要给你正式工待遇。
第二,不给你劳动合同构成违法。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劳动合同法》第19、81条
3、“如果公司在这段时间辞退我,我应该怎么做才能合理的赔偿? ”
按正式工赔偿。合同期内,公司非因法定事由(比如破产、倒闭、严重经营困难需要裁员、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有合理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给你一个月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计算,即两个月。
4、“如果我在这个期间辞职,我应该怎么做才能得到合理的赔偿? ”
你主动辞职,啥时候都没有补偿的。而且,你需要提前30天提出辞职,否则,公司可能会扣你工资。
5、“我应该保留什么证据? ”
如果你们公司把工资发到你的银行卡里,你保留银行卡就行了。除此之外,你可以注意以下证据:工牌、门卡、签到表复印件、公司公文等等。
【补充】如果转正的话是否应该重新签合同?
不需要重签。但你有权要求公司给你一份劳动合同。
参看《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嘿,前两天刚刚听老师说完你这情况。
老师说遇到这种情况,先不要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