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公司效益不好,于是公司准备放两个月的长假,那公司在这两个月内工资怎么发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7:17:48
近来公司效益不好,于是公司准备放两个月的长假,那公司在这两个月内工资怎么发放,公司只支付最低生活保证金合法吗?不给交保险合法吗?一个半月的假期,将来公司要用年薪假以及平时的加班来补这一个半月的假期合法吗?以前也有过类似的事情,只不过时间只有7天(这几天用的是年薪假补的)。如果违反劳动法我还可以得到补偿吗?我们的企业是中韩合资的。并不是全员放假,还有一部分在上班。我们该怎么办,而且我们都不懂法,整个一个弱势群体。希望有懂的特别希望得到律师界的朋友帮助。
回答的问题我希望越详细越好,能够有法可依(依据哪条哪款最好标列出来),我们是要和单位对峙的,人事科的这帮人根本不为员工考率,平时净剥夺我们职工的权益了都惹起公愤了,这次除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外,就想给他们一个教训,让他们记住自己还是一名中国人

此事很急,望诸君多费心了,拜托了,谢谢

在金融危机的今天,类似公司发生这样的事情尤为普遍和正常,放假期间只能发放基本工资,但是各种养老保险以及公积金之类必须缴纳;一般企业的年假安排在这里也属正常现象,说白了,比如你有10天年假,公司这次放假是一个月;公司可以说现在放假20天,没人的10天年假必须在接下来的几天内休掉,这样你还是放假一个月;不过这个20天你只能拿到基本工资;年假的10天你可以拿到全薪!按照你说拿年假和平时加班来补一个半月的假期,这个情况比较复杂,一般按照劳动法规定每周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5个小时,经济好的情况下,我估计大家加班70小时都叫多,那么现在金融危机了,在裁员减薪的压力下,采用这样的措施也是为了规避劳动法的一些细节,理论上这个是不允许的,但是实际中你说的这些情况非常普遍。

如果你觉得有失公允,建议你咨询你们本地的劳动部门!

不低于当地基本工资的百分之80

你们要直接找劳动局了解相关法律,并请求劳动局出面帮忙。

第一、放假不安排员工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以当地最低工资的70%支付,(工资支付规定里有)。
第二、如果要用你们的加班天数和年休假抵可以的,但是抵的这段时间是要按你的全额工资支付的,如果不这样,你可以要求,加班费算加班算,放假算放假不能混。(劳动合同法中,加班支付规定;工时工做制的要求。)
第三、到劳动局仲裁需要证据,,你们的加班累计,工资,等等。齐全可以告。

以上说的法律你可以到我空间里找,有分类很好找的。

只要你们的劳动合同没有解除公司就应当继续为职工缴纳保险。

公司支付最低生活保障金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如果你觉得不合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最少要最低工资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