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法????帮帮忙,谢谢!~~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21:42:59
我的女性朋友离婚的案子,本来判的不是很公道。因为男方在法院有人,判决是这样的,判决我的朋友给男方4千元,但是她没有工作,也因为结婚以后做生意陪了不少钱,现在没有偿还的能力,她也一定会给这个钱的,就是现在没有办法给啊, 她连正常的生活都生活不了,何况她现在还借着朋友的钱呢,怎么给他钱??现在案子转到执行厅了,执行的人说要是不在12月29号以前交的话,就要拘留15天和交罚款。。。我不知道法律上是不是有保护被执行人的呢??有什么法律的依据呢?还有就是在什么情况下执行厅的人才能拘留和处罚被执行人呢?/怎么办?谢谢帮忙!~急!~~~

结论:根据我国新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您可以建议您的这位朋友向法院申请暂缓执行,不过根据法律规定要提供一定的担保,你的这位朋友可以主张在离婚过程中为弱势群体,现无工作又无其他收入来源,申请免除担保。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即使真的去执行也不可能去执行您朋友为了维持基本生活的财产,没钱他也拿您没办法,这点您可以放心。

另外,就是说到拘留和罚款的问题,首先,法院无权拘留您的朋友,只有公安和检察院有权拘留,而且必须要有具体的刑事上违法情节,其次,罚款也不是法院的权利,法院只能判处罚金,罚款是公安在一定条件下作出的,所以,结论就是法院的人在吓唬您的朋友,要不他们完全就是白痴+法盲,完全不用理睬他们。

解决方法:首先,建议您的朋友先去当地妇联闹一闹,让他们出来调解,其次,把您朋友家值钱的东西藏藏好,法院即使强制执行也不会是强盗执行,他们没权利抓您的朋友的,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该项条款

一、立案后由执行厅审查,然后向被执行人发执行裁定,被执行人仍不

执行的,强制执行

二、办案法官由法院分配,没有时间限制,一般是受理后即确定

三、法官的联系电话你可以打法院的总机转交,其他联系方法是不能告

诉当事人的

四、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直接提起上诉,推翻法院作出的的赔偿男方4千的判决。

拘留适用于有偿付能力却拒不执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