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学校乱拉绳索,物业应不应该负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7:39:20
我有一个棘手的问题,希望向有关专家咨询
一年前的晚上,我被小区内小学校旁边拉的一条绳索绊倒,造成了很严重的人身损害,约1万元,事发后我照下了绳索的照片并保留了其他医疗凭证。我认为物业不应该在小区内公共行使的地方乱设障碍物,且应该设有明显的标志。但物业什么都没做,事后拒绝赔偿。
物业的理由是这条绳索是小学校自己拉的,学校是独立的法人实体,我们应该找学校索要赔偿,不应该找物业,拉绳索的位置是学校的管辖范围,不属于物业管理。
面对物业的解释我应该怎么办呢?我不想走法律途径,如果要调节我应该拿出什么理由能让物业信服呢?
谢谢以下纪=几位的意见,我再补充以下:
1、学校在小区内。2、绳索是在离学校不远的地方拉的,不在学校内部。3、 事发后第二天,物业就把绳子撤了,这说明物业还是有权利管的嘛。

现在物业就是不承认学校归他们管,我也想请当地公安局来界定这个管辖范围,但是怕他们串通一气,不能给我们小业主一个公平的判罚。我应该怎么让他们信服是他们的责任呢?有没有这方面明确的规定呢?我看了物业管理条例,都说得很泛泛。谢谢

对于你现在的这种情况,建议你先搞清楚责任区域。到底这个绳子是否在小区的管辖范围内还是在学校内。如果学校在小区内,而绳子在学校门口且也是在小区内,那肯定是物业公司的管理范围了。实施的存在不能因为物业公司说不是他的责任就不是他的了。如果是在小学内,那肯定是小学的责任,应当找学校。还有一个问题,其实当时出现事故的时候不知是否报警,也可以请公安部门来确定(协调)到底是哪个管辖范围。

责任明确了,应找的赔偿对象就清楚了。

如果确实不是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真的没法承担责任

这样你可以去找物业公司说,你们是物业有责任在会造成业主人身安全出设立标志,但是他们没做到,使他们工作上的失误,你可以向其所要赔偿,但是物业只是承担一部分,害的在去找学校也要求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