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票案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20:11:36
知道的人麻烦帮我回答一下,事情是这样的,我朋友是一个业务员,有一天他送货给一个公司,后天那老板叫他去看看哪里可以弄一些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税,说想把上半年的帐做成亏损,我朋友就答应去帮他联系,然后我朋友联系到一家深圳专门给人开发票的,但我朋友不知道是假的,深圳那边的人说是真的,他说不相信的话等验过了在汇钱,我朋友就和深圳那边的人说好点数,就把这事给确认下来了,这些情况也和那要发票的客户讲了,那客户说可以,他就先给了我朋友6000元的买发票的定金,叫我朋友把这事情处理好,然后跟深圳谈好了就把票寄过来了,然后我朋友在把票给那公司的老板,然后我那朋友的客户拿到国税去验票是假的,我朋友和那老板都被抓起来了,后来那老板是本地户口,被取保了,我朋友是外地户口就被关在看守所,我朋友现在在里面被关了6个多月了,案子还是在公安局,被退了两次,一次的理由是我朋友不知道要给他定什么罪,公安局是以购买定的,但检察院认为我朋友本来是想买真发票的,应该算虚开,被退回公安局了,然后公安局还是以购买把他送到检察院,然后检察院说不知道要怎么定罪名,后来听说要按虚开算,那案子又再次退到公安局,说如果按虚开算我朋友的客户就不在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单位犯罪31万的发票额不到犯罪的量,只起诉我朋友一个人,所以起诉书要公安局重新做,我想问一下是他客户叫他去买的我朋友又没有赚点数,怎么他就没事,反而我朋友有事,会不会是我那朋友的客户去找关系买通了那些人呢?把罪都弄到我朋友身上了呢?如果他没罪了,我朋友的罪会不会更重呢?单位犯罪要多少才算犯罪呢?谢谢了

这里有个问题,就是你朋友是否能证明是他指使你朋友去购买的
再一个就是,发票上开票单位和收票单位分别写的什么
这两个问题要搞清楚
法律上不是说他没罪了,就会加重你朋友的罪刑
至于定罪标准,各地是不一样的,估计检查院说的是当地标准
虚开的起刑是三年,购买的起刑是五年,
其他的如有必要可详谈。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第二百零八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
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
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
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
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
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