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劳动合同都是短期的如2、3。。。年。如有一天合同到期了,老板说不和你签了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5:47:25
我听有这么一说。连续10年以上与企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企业不得随意拒绝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是真的么!具体应该是怎么规定的?

一,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
二,支付从08/1/1日至离职日期间的经济补偿金(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一个月工资支付;不满6个月的,支付0.5个月工资)
三,需为你们办理失业相关手续,可按月领取失业金;
四,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第三次起,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好几条,第4点仅讲了两条,你可以看看劳动合同法。

合同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需支付你经济补偿,但时间是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
另外,连续签订二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次签订时间也是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的)且劳动者同意续签合同,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