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 子女抚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23:45:23
青海省人,事实婚姻15年,男方实施家庭暴力,女方要求离婚,财产怎么分,份财产时女反复是否可以要求多分点,最多能份多少?儿子14岁,给男方,女方体弱多病能否少付抚养费,是否可以因为男方实施家庭暴力,女方提出经济方面的补偿,如果能的话,应当怎样提出,要求多少为合适,既往(10年前)家庭暴力造成的伤害,现在只有医院门诊病历证明(耳膜穿孔),现在能否要求赔偿或处理

男方为过错方,女方当然可以要求多分点,可以要求适度赔偿

如果以家庭暴力可以多分一些。

你讲的这些问题是法律性很强的问题,网上的答案其实仅供参考,我认为最好还是找法院、法庭,找律师,他们的答复才是权威的,准确的,是吗?

女方提出赔偿要求应当在起诉离婚时一并提出 具体赔偿数额由法院双方的实际情况依法决定

依据婚姻法

第四章 离 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为了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