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劳动法相关内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20:28:30
我想请教以下几个问题:
1:试用期期间公司解雇员工,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吗?赔多少?
2:试用期满一个月以后,第二个月公司解雇员工要赔偿多少?
3:当时只是口头约定试用期一个月,没书面东西,能生效吗?
4:公司规定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如果员工提出辞职,当场说走就走,需要赔偿公司吗?

1.试用期内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补偿
2.试用期满后解除合同,就得看工作年限还算经济补偿金了,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资为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工作不满十二个月按实际工作时间的平均工资算,含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
3.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的话,应额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工资标准为你上一个月的工资.
4.入公司就应签劳动合同,合同中没约定试用期的话,就应视为没有试用期.
5.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主要是给公司准备接替工作的时间,你要进行工作交接,说走就走倒是不要赔公司钱,但不太好吧,这样公司也只会在一个月的时候给你办相关手续.

一、试用期间是企业与劳动者相互考核的阶段,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试用期满后,如果企业解除合同,需支付以下费用:
一、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
二、支付从入职日到离职日期间的经济补偿金;
三、为你办理失业相关手续,可按月领取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