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法的编纂及其意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8:54:33
条约法的编纂及其意义

条约法是指关于条约的缔结、解释、效力等问题的法律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和。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条约法的渊源主要是国际习惯,经过国家很长时间的条约实践才得以确立。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制订使公约成为条约法的主要渊源。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在1949年第一届会议上决定把条约法的编纂作为最优先考虑的题目之一。在1968至1969年维也纳外交会议上,与会各国投票通过了《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该《公约》于1980年1月27日生效。?

??该《公约》由8编85条和1个附件组成。内容涉及条约的缔结和生效、条约的遵守、条约的适用和解释、多边条约的加入和保留、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条约的修改和修正、条约的终止和停止施行以及条约的保管机关、通知、更正和登记等方面。

《公约》一方面对长期以来的习惯法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编纂,使之更加明确清楚;

一方面又适当地发展了条约法,使之更能适应现代国际社会的需要。

??尽管《公约》没有解决条约法所有的问题,但仍然被认为是一部成功的条约法法典,并为后面的条约法编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