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建设局收取了承包方的质保金后有没有诉讼时效,这种行为属于行政行为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5:12:52
按照现行政策建设局是不能收质保金的,如果收了,只要验收合格均可以要求退回.
质保金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时,要求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缴交的,而不是向建设局缴交.在质期满后,施工单位可以要求退返.只要是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即要求退回,并没有时效之说.
这谁知道
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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