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病的父亲转房给儿子有法律效应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9:34:26
我老公家里有三个儿子,我老公是最小的,现在跟父母住在一起,大儿子跟二儿子结婚都搬出去住已有差不多六年,当年他父新曾给大儿子跟二儿子几万元买房,后我们结婚后跟他父母住一起照顾他们,并承诺将我们住的房子留给我们,一直没有过户,现我家公重病不能自理,说话有点不清楚,但神志清楚,请问要过户,需要做什么手续,家公如果立的字证有法律效应吗?如果他哥回来争房请问有问题吗?是不是只有过的户那户就可以是我们的啦,注:家公有脑血管堵塞,

如果您公公神智还清醒,就可以立遗嘱。
但是因为生活不能自理,恐怕不方便自书遗嘱,建议你找2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到场证明遗嘱(最好的办法是公证,要花点儿钱,但是最保险;或者找律师见证,效力差点儿但比普通人也强,收费应该比公证低)。

如果现在就要过户,比较麻烦的是有些地方的房产部门一定要见到原房主才能过户(你写委托也没用,有些房产部门怕是伪造的)。你公公去不了的话,你可以请房产部门派人直接到家里,手续都办完了就算行了。

但是我个人还是建议你找公证人员(最好还有医护人员),以证明上述活动中,您公公神志清醒。

可以立遗嘱,然后进行公证,或者直接请公证人员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