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问题的求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7:53:48
婚后买房,公公早逝,房产证上写的是婆婆和男方的名字且各占50%,共计21.5万,虽是全额付款,但是房贷贷了5万,问亲戚借了11万,这些都要我们婚后共同还款,说是婆婆也帮还,但到现在也没看到一毛钱,请问产权该如何分割呢?
另外,如果婆婆再婚呢?

你婆婆的那一半显然在其归西后要由子女(也就是你老公的兄弟姐妹)共同分享。(但不应该是平等分享,要根据房产还款情况来确定,这一点你们占有绝对优势)当然,如果你老公是独生子女,就没有什么争议了。现在活着的时候,没必要分得那么清,只需要有个思想准备就行了。
另外,如果婆婆再婚,可做个婚前公证,以证明她的那部分资产不列入今后离婚资产析分范围就行了。
如果你婆婆到时候有指定你们之外的人继承,那就得尊重其遗愿。不过,你们还是有优先的居住权和购房权,可以通过与指定继承人协商谈妥,并经公证后,办理变更房产证过户手续。

你婆婆的一半产权由你老公及其兄弟姐妹共同分割。

要就一个孩子死后不都是你们的吗,要有其它孩子,你婆婆占的那一半就得所有子女分了,除非她有指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