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能在不用赔偿违约金的情况下提前结束合同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3:37:06
我哥与一家公司签下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具体情况我不是很清楚,好像是他实习的时候签的,然后实习时可以有工资(因为他那时过得很窘迫,连上大学的钱也是借贷的,这个可能也是他当初签下合同的原因之一,他当时很需要钱),可是现在工资只有一千元/月,这样的话,别说成家立业,连还以前读书借的钱都是个问题! 我哥人很好,人人提起他无不赞赏有加,可是他的运气总是很不好,高考的前几天,他意外摔断了右手,在最后的几天里,他一边承受着重大 的压力,一边用左手练习写字,和用还臃肿的右手握笔,加快恢复能力.后来,他还是考得不错的.后来去了北京一所大学读大专,因为钱的缘故,他读书的几年里都没有回家,假期也在工作挣钱.原以为苦日子终于熬到头了,现在又遇到了这样的事情,希望大家出个好主意帮帮他!!小妹在此万分感激了!!
可是要找什么理由呢,要是对方不同意怎么办呢?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具体到你哥的情况,依据你的描述,实习期间以及正式员工期间,工资应该都明显低于当地消费水平,可以请求劳动仲裁机构或者法院变更合同提高福利待遇,或者撤消合同,合同撤消后,合同自始无效,自然无须支付违约金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是合同法关于合同撤消/无效的相关规定。

提前15天(也要参考合同)给公司说你准备辞职.而且要有正当的理由.这样就不用赔偿违约金了.

可以请求劳动仲裁机构提高福利待遇,或者撤消合同,合同撤消后,无须支付违约金 .

给你支一招,不说辞职,你哥可以暗中找其他单位上班,原单位看他久不上班,极有可能提出辞退他,单位辞退的话就不用赔偿违约金了。你哥提出的话难有正当理由,一般逃不了交违约金。

楼上基本上都是法律途径啊,还有法律以外的途径解决,有社会阅历的人都知道。呵呵,尽管我是法律人,这招是不是损啊。因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成本太高。比如让单位辞退你哥哥!例如消极怠工、搞个传染病证明什么的,单位还得给你哥哥一笔钱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