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犯罪中止与未遂的案例懂法律的亲们~拜托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4:58:14
案情甲委托乙买一点胃药,而乙却将一包毒药交给甲。甲晚上打开药一看,觉得药有问题,就把药扔掉了,过了一会,乙因后悔而给甲打电话说:“我给你的药有毒,千万别吃!”甲说:“我知道了。”

请问这个案例属于中止还是属于未遂。理由

我的理解是未遂~~因为甲是因为自己觉得奇怪而不吃毒药的
而乙是后来才告诉他的 算是外界的原因才使犯罪失败的
我的理解对吗?判断犯罪中止与未遂应该是看导致行为失败的最终原因吧?
辛苦亲们了><

个人认为,乙将毒药交给甲的时候,他的行为已经完成了,等待犯罪结果的发生。
而甲之所以没有服下毒药是因为自己的警觉,继而犯罪结果没有发生的原因就是甲的警觉了,乙的行为不构成阻止结果发生的原因,所以属于未遂。

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这是和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犯罪未得逞是违背犯罪分子意愿的。造成未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由于被害人的抵抗或是第三人的阻止,有的是由于自然力的阻碍,如大雨把犯罪分子点的火淋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