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前,因债务纠纷,法院判决了,但当时没有能力偿还.现在还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4:02:32
八九年前的事了,当时因为甲生意上的债务纠纷,欠了乙十几万元的货款,乙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要甲归还30多万,包括利息若干等等,因为甲没有偿还能力,所以,乙当时申请了强制执行,但也没有什么可执行的,法院就查封了甲所住的房屋和屋里的电器等,但是允许甲使用,房屋拍卖也没有成功.因为房屋的价值除去银行贷款和其它费用,也没什么钱剩,所以,也没有拍卖,一直由甲居住,现在,这个判决还有效吗?

当然有效,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第二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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