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古代的官奉是如何发到个人手中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4: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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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封建社会古代官吏“俸禄”制度,就是君王家天下情况下管理国家过程中古代社会酬劳官吏工资的分配制度。古代社会官吏的俸禄主要有粮食,实物和钱币等几种形式,各个朝代,各个时期,俸禄的内容和形式也不相同。

  一般说来,“俸”指钱币,“禄”指谷物,因此史料常以俸银和禄米来计算官吏的俸禄,其沿革大体经历以下几个阶段:

  一、以实物形式为主的官吏“俸禄”主要成分时期(战国至唐中期)战国至秦朝,官吏俸禄形式主要以斗计发给粟米。至西汉,官吏俸禄开始正规化,官的大小和俸禄级别以“石”表示,俸禄以斛为计量单位(每斛120斤),按月发给粟米。共有16等,万石官月俸350斛,百石官只有16斛。县令为千石至六百石官,每月90—70斛;县长为四百石至三百石官,每月50—40斛,采取钱谷各半的支付办法,直至东汉。

  汉代职官秩级、俸禄简表单位:斛秩级 月俸 年俸 秩级 月俸 年俸万石 350 4200 四百石 50 600 中二千石 180 2160 比四百石 45 540 二千石 120 1440 三百石 40 480 比二千石 100 1200 比三百石 37 444 千石 90 1080 二百石 30 360 比千石 80 960 比二百石 27 324 六百石 70 840 百石 16 192 比六百石 60 720 斗食 11 132

  魏晋时实行九品中正制,俸禄由两汉钱谷各半,改为帛、粟、钱各占1/3。 隋代官俸又恢复以粟米计算,分春秋两季发给,俸禄级别为18等,除了粟米还有职分田,每品不分正从,职分田相等,薪俸有差。规定正一品薪俸900石,职分田5顷,中县县令薪俸70石,职分田2顷。

  唐初大体沿隋,俸禄有粟、田、钱。除正常的俸禄外,还可领取薪炭、绸缎、纸笔及雇佣人员的俸料银,每年一次性发给。如中县县令为从七品。每年粟70石,职分田3.5顷,货币2100钱。

  二、以货币形式为主的官吏“俸禄”成分时期(唐中期至清朝)唐中期至明清

  这是以货币形式为主要的俸禄成分的时期。唐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将各种粮钱合为一起,以月俸为名,随月发给,一品官月俸合计31000文,中县令(七品)月俸4050文。由此可以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