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待捕公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3:39:17
一天,我爸爸上市场买菜,刚要到家的时候就有2个人上来就把我爸给架住了,说到派出所一趟。其实那两个人是便衣警察,正在调查一个案件,他们就所我爸长的像犯罪嫌疑人,其实我爸跟本每有什么错。就要跟他们去警察局,我爸眼看着就要到家了,我爸想把买完的东西送会去,他们就 是不让!!请问那两个警察做的是不是过分了啊???事后也每有向我爸道歉。我要问的就是警察可以平白无故的就是因为长的像嫌疑犯就把人带到警察局接受调查么??公民有这个义务么???

楼上说得是对的,但是对于这种误会,警察应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对公民造成经济损失的要适当赔偿。

警察法规定,警察在认为公民有违法嫌疑的时候在亮明身份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行使调查权,公民有义务配合,但最后排除嫌疑后,必须立即释放,给公民带来损失的可以由国家给予赔偿。

公民有没有这个义务,主要是看你有没有权力,有没有背景,有的话就算你是嫌疑犯他们也要办好手续后才能带人去警察局接受调查。没有的话他们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把人带走。象我们这些老百姓就是这些小警察随时可以带走的对象,就算错了也不用道歉的那种。认了吧!你是斗不过他们的。当然,你家里有人当官的话,另当别论,可以碰一下,是他们硬还是你们硬,呵呵……。

警察是有权利对可疑的人进行调查的,如果有必要还可以拘留(如果没有恰当证据拘留时间是不能超过24小时)。公民是有义务配合警察的调查。这样也是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只要民警的程序合法那么他们的行为就是合法的,公民有配合的义务。同时,因为公安机关的执法不当给公民造成了损失,公民可提起国家赔偿。

道歉时必然应该的 但是赔偿这块好像就没有了
这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