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报销时间过久为由,要求打8折报销,合理吗?该如何维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4:22:17
因为工作繁忙,我在跑外的费用没有及时报销,现在离职了,抽了几天的空把所有凭证整理好给前公司报销,大概有一万多元。现在公司以报销费用拖延时间过久为由,要求打8折支付(一万元只能拿8千),请问这样合法吗?我有什么方法维权吗?

P.S.这个公司有个规定,产生的费用必须在次月底前报销完,否则不予报销。但当时定出这个规定是为了要求公司员工做事不拖拉,而且以前有类似情况只要员工自己写个MEMO,罚个50元就可以了,不会这样大金额的少付款。

这个是不合理的。

是不适合相关的规定的。

你对于这个有疑意,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如果单据过久了,就不能入账了.就成了废票.不过不一定所有票都过期了吧!好好核对一下.(如车票,住宿的票是08年的话就不好用了要除外.)
公司这样做不太合理.但是也不太好说.

其实你应该先找领导说说,能用情面解决最好,以后办事当心.不行去咨询法律,个人以为合理的不一定合法.祝顺利.

其实说不上公司制度合不合理,因为定这个制度的起初目的并不是要少报给员工费用。你要是早点报就没这事了。如果你的费用票在有效期之内,也就是你所报的费用票还能入账,你可以和你的领导好好的进行一下沟通,协商解决这件事,毕竟你也违反了公司制度。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只有投诉执法机关,由他们解决这件事了。

公司这是在打法律的查边球,将恶意克扣员工的行为内部规章制度化,所以在法律上找不到违法的地方,也就无法维权,只能说现在的资本家太狡猾了

实际来说是不合理的,不过我看也没有什么办法,因为公司内部的事情只有他们说的算.一般来说当月费用当月进帐,这个道理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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