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法官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一些具体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5:29:50
某个部门经理通过一个小职员进行职务侵占(七千左右),这个小职员对经理的行为及对单位(私有股份制)造成的损失毫不知情,也没得到一点利益,只是听经理的话让干什么就干什么。现在董事长将经理告上法庭,职员作为证人,请问大家1:这个职员会没事吗?2:如果他被牵连进来当然他不会负主要责任,我想知道他会负什么样的次要责任,怎么个判法。

《刑法》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非法占有的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侵占罪是以五千到二万元为数额较大的标准,由于各个地区的发达水平不一样,所以在具体标准上有所区别,比如上海,是以二万元为数额较大的标准,而贵州,是以一万元为数额较大的标准。由此看来,关键要看你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如果在经济发达地区,7000块应该达不到犯罪。

虽然职员并没有从中受益,如果是明知经理将公司财务占为已有而将钱物交与经理,则职员涉嫌共同犯罪,但职员仅是帮助犯,是从犯,可以从轻处罚,司法机关可以判处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如果没有达到犯罪,《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没有关于侵占行为的具体规定的。因此,目前法律体系下,对其侵占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还不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应该连次要责任都没有。小职员听从上级的直接领导。又不能越级汇报询问。当然领导说啥是啥了。既然作为证人本身也说明他的不知情。又不是共犯,不会判刑的。
至于部门经理,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小职员的行为是职务行为,不构成犯罪,按照犯罪构成来说,他没有主观上的故意,犯罪构成是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犯罪的故意,客观上造成危害后果,行为和结果成因果关系才构成犯罪。职务侵占罪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10万元以下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只是他人的犯罪工具,自己不知情而不具备犯罪的主观故意,所以小职员不构成犯罪。
另一方面,那个部门经理符合刑法学上的“间接正犯”,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