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用法律解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23:28:18
和爱人分居有四五年了,最初是因为他在外招花惹草,而今是他在外已经有女人,甚至还生有一孩。现在我该怎样用法律来捍卫自己和儿子的权力

1、你们是感情不和才分开的,而且分开的时间也有四五年了,你可以起诉各他离婚.
2、法律向来是保护守法者的权利的,要是离婚了,在财产上,他是得不到什么好处的,因为破坏婚姻关系的人是要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的。
3、你们收集一定的证据,不要在他的住所偷拍,这样的难度较大,况且又有违法的嫌疑。你最好在一个公共场所,拍下他和那个女子以及小孩的照片,可以让别人拍,这样安全些。
4、有证据了,就行了,要离婚,法院会支持的,财产以及子女的扶养上面,他的义务是少不了的,为了避免以后的麻烦,在儿子抚养费上最好让他一年一次。提前支付。
去做吧,让负心人付出应有的代价。我们支持你!!

一,依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依你所说,你们分居四五年了。你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依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诉讼时候,你可以主张儿子归你,因为他在外面有女人,而且你和儿子一直一起,法院肯定会把儿子判给你。你和他可以协商儿子的抚养费问题,可以由他支付部分、大部分或者全部。包括支付的数额、方式、时间等,一般是到孩子18岁成人,(但是之后的必要费用,孩子还可以主张。)

三,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依据上述法条和你描述的事实,可以认定你为无过错方,不但可以在离婚分财产时候主张多得《(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因为你带着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