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应该怎么引进?有哪些权力与义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1:20:15
陪朋友去某小区收房,发现物业管理处跟开发商是“兄弟”公司来的,开发商有很多问题没处理好!物业管理就接手了,业主收房时,物业管理处答应协助、要求开发商如何处理好,房屋尾款、契税、公修基金、半年物业管理费、装修保证金、出入证工本费及押金都缴了后,物业跟开发商把问题当皮球踢来踢去!在物业管理协议书上只写着业主不能做什么,没有说物业该做什么!做什么,怎么做。。。。。。物业管理公司是个服务行业,那来的这么多权力而没有一责任,没有什么义务?请行业高手给些分析,谢谢!

成立业主委员会把物业公司T了

现在法律规定业主可以自己选择物业公司.

不可能像你说的,物业做什么没说明的!
因为你买房时就要签《前期物业服务协议》,那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都已经说得很清楚了!物业公司一般是乙方,他们的收费标准和责任、义务已经在《前期物业协议》里面说得很清楚。你不可能没有签名,如果你真的没签名,证明那个物业公司和开发商都是很“业余”。
另外,业主委会员成立正式选聘物业公司之前叫做“前期物业管理阶段”,是由发展商引入物业公司,只要他们有合法的程序,作为业主是必需接受的。现在开发商在开发楼盘项目“立项”时,就必需把物业公司的资质情况报上去,才会批准“立项”。
物业管理是负责公共物业服务,他帮你跟进收楼问题是“增值服务”,真正有责任是开发展。其实发展商自有的物业公司也有好的,不一定全部是不好的,如果物业公司和发展商没关系的话,物业公司就叫你自己找发展商跟进收楼遗留问题,根本不会理你。因为没关系的,只管自己的物业服务。发展商下属的物业公司,投入人力、物业帮业主跟进收楼遗留问题毕竟是好事。另外,发展商的物业公司也在协助跟发展商的售后工作,他们对有些事情理论上是很重视的,只是现在的建筑承包商手艺差,用料差,责任心差,令到物业公司跟进起来很头痛而已,发展商自有物业公司有借发展商财力这个得天独厚的条件,有些过保修期的问题,只要他们肯帮忙,业主也可以享受到相应的福利。还有社区文化活动方面、门禁管理方面、红外线安防设备、消防设备、小区标识、康体设施、公共设备增加等,都是物业公司在日后经营的情况下逐步打报告向发展商申请购买的,由于是自己的下属的单位,成功争取到发展商的支持机会就会比较大,你试想下,没有发展商背景的物业公司根本做不到以上的事情,他们打份报告向发展商要“钱”,以增加楼盘配套时,发展商鸟他们都傻~!

我在广州、佛山从事物业管理工作8年。太多人对发展商自带的物业公司误解太深,不得不说句良心话,毕竟我在广州和佛山,就为业主“争取”过很多福利!!!!

我想这是隶属于开发商的物业公司,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