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专业交通事故赔偿的律师解答感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1:54:58
车祸后,对方付全责,当时去医院检查为脑震荡,未住院,在家休息期间感觉脖子痛,快一个月时去医院检查结果为颈椎突出,医生告知对以后择业有影响,通知对方后,对方称车祸当天医院检查未有此症状,对颈椎突出是否是车祸引起有疑问,要我们去做一个鉴定,我想知道对方的要求合理吗?我们有义务去做这个鉴定吗?(讯问医生医生说,颈椎突出有可能是车祸引起,有可能是以前就有,但我们确实以前很正常没有颈椎突出)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可以提出那些索赔?没遇见过这样事,一头雾水,期待律师朋友们的解答,谢谢!
问题补充:我想知道这样的鉴定能做出来吗 ?
如果做不出来我们岂不是很冤枉!
那天我到当地司法鉴定中心咨询过.他们说这样的鉴定很难做出对我们有利的结果,我想知道这个鉴定由我们受害方做对吗?毕竟是他幢了我们,如果他对我们的病因有异议,是不是他们应该举证而不是我们,请律师们解答,感谢!

建议此事如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http://hi.baidu.com/%CC%EC%BD%F2%CA%D0%C1%F5%C2%C9%CA%A6/blog/item/cab2544cd0b0befdd62afc6a.html在诉讼中提出有关鉴定问题。

鉴定需要受害方做,但是费用最后是加害人出。

做个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伤的鉴定,新伤就是车祸造成的,陈旧性就不是。

应该说他的要求不过分,鉴定应由你们来作,因为谁主张则由谁举证。